荥阳甲醇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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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甲醇钠引发火灾 “英华轮”肇事者被判刑

2019-11-21


  水母网12月29日讯 记者昨天从芝罘区法院获悉,造成今年5月“英华”轮失火案的被告人黄某、凌某、董某,被分别以危险品肇事罪、非法携带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5月,淄博市淄川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明知甲醇钠属危险化学品,却违反相关规定将15吨甲醇钠交给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驾驶员黄某运输。

  5月14日14时许,个体运输业主黄某、凌某及其所雇司机董某隐瞒车上装载危险化学品甲醇钠的事实,分别驾驶两辆货车在辽宁省大连港违规登上山东渤海轮渡有限公司所属的“英华”客滚轮船,当时该船装载71辆机动车、143名旅客和44名船员。

  当日17时19分,由于黄某驾驶的货车上装载的甲醇钠遇水及水汽燃烧引发火灾,“英华”轮被迫中途返航,由于采取措施及时得力,幸无人员伤亡,但是“英华”轮船受损严重,造成车辆、货物损失11万余元,山东渤海轮渡有限公司为灭火花费43万余元。

  为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检察机关在对本案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决黄某与淄川某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于君 诗星)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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